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结合随州市公安局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68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68名。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8、部分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国家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随州市曾都区文峰佳苑10号楼D区随州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大厅前台,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见原文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需正反打印,勿手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4)个人信用证明(可凭身份证至征信中心自助办理); (5)无犯罪证明(可凭身份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予以登记,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先后顺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湖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手册》,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合辅警岗位实需开展面试。面试题目为抽选题,考生有5分钟时间作答。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 +面试成绩×0.5,成绩取2位小数点。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或政审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政审考察 考生放弃任一环节考试的,不得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具有招录体检资质的机构进行,所委托的体检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明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政审考察内容包括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实政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等原因出现缺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用工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解除。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环节除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外,还会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宣传推广。请考生及时关注有关信息,确保预留通讯方式准确无误。未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放弃。 (二)本次招聘不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有关的参考读物及资料,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的培训班,本次招聘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招聘工作中,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未尽事宜由随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 湖北省兴鸿翔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