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巴什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9号)文件要求,近日,我局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对象 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级人社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 二、年检时间 2015年1月15日至3月31日。 三、年检内容 (一)2014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业务开展情况; (二)从业人员上岗执业情况; (三)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四)诚信守法经营情况; (五)公众投诉举报情况,监察部门依法检查、查处情况。 四、年检材料 (一)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需提交以下材料: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