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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待遇好,好工作来咯!

时间:2024-08-24 21:40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4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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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空港总医院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位于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开展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及疾病预防、医疗康复服务。此次招聘相关工作人员65名,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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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开展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及疾病预防、医疗康复服务。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65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职责:(见附表:2020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空港医院以往招聘中被录用,但因个人原因未能实际报到的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的在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关系人员,不得报考。近亲属关系包括以下范围: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四、招聘信息发布日期

2020年7月15日至7月23日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天津港保税区官网、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发布。

五、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指定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访。

联系方式:联系人,季卿;联系电话,022-60118802。

(二)资格审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资格审查结果的告知:1、时间: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2、形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院内公告”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院内公告”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公布取消考试的岗位,并通知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2、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

3、考试分值: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院内公告”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入围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入围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具体的面试日程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 )“院内公告”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的资格复审时间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院内公告”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五)面试

天津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院内公告”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医疗人员和医技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护理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分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应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院内公告”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六)体检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将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如存在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未通过,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有需要将对拟录用人员档案进行查阅。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试工是考察的环节之一,试工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有人员需按要求参加试工,不能完成试工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符合该岗位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zyykgzp@163.cn

咨询电话:022-60118802

由于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对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我院会以公告和短信形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60118876、84906023

附件:2020年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下载地址:)

天津市育才中学

天津市育才中学建校于1995年,依托天津市第七中学,并秉承了重点学校的优良传统,是天津市义务教育优质民办学校。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20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具体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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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0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育才中学2020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以内的往届硕士研究生以及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中学教师资格证,但须于入职2年内取得相关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往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专业的中学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较强的教育教学专业技能、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良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7、如若有以上情况且参加报名者,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缴费

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北方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址:。

笔试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两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考务费由笔试组织机构在线收取,每人45元。

如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聘单位可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考计划,保证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笔试

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打印,开放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12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环节,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8月14日08:3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30号(天津市第七中学多功能厅)

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天津市育才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6、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一份

8、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

9、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

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可根据招聘单位需求,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岗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准考证自2020年8月20日9:00起开放打印。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及答辩。考生现场抽取说课题目,现场备课并进行说课展示,说课完毕后进行答辩,主要考察考生实际课堂讲授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4、综合成绩查询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具体为: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保留2位小数。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8月26日9: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5、疫情期间考试须知

1)全体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需下载《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填报考试当日及考前14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有关事项,并于考试当日携带至考点交考务工作人员,未携带《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无法参加考试环节。

2)考生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如考试前个人天津健康码申报信息(如健康状况、旅居史等)发生变化,应及时调整,瞒报、谎报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4)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应于考前14天前,前往低风险地区,按照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纳入健康管理,原则上尽量避免跨省市流动,并确保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监测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如确实无法确保考前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的界定可在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中“疫情风险查询”查询实时信息。境外抵津且满14天的考生,应按照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在配合健康申报、完成集中隔离观察及核酸检测阴性之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满足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疫情防控政策如有调整以本市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5)考试前,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与国(境)外人员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疫情期间,考生考试全程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安排,遵守招聘单位疫情防控要求,除必要程序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进行“津门战役”二维码扫描、体温检测、天津健康码出示、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以上条件均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在考生进场、查验、如厕、离场期间,应按照工作人员指示行动,与他人之间严格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考试期间出现体温异常、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按天津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

7)考生若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8)其他准考证载明的相关注意事项。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成绩仍出现并列,则一并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相关标准参照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考察情况,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管理

(一)合同管理

育才中学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2年,不超过3年。编外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1、应聘合格者,工资、绩效按照学校工资体系执行,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2、受聘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上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带薪休假待遇。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24328851 24316337

技术咨询电话:022-23140080

(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附件:1、《天津市育才中学2020年编外人员招聘计划表》(下载地址:)

2、《天津市育才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面试报名表》(下载地址:)

3、《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下载地址:)

4、《各岗位说课大纲》(下载地址:)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合作示范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根据区域建设发展需要,现就公开招聘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工作人员:管委会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处长3名,副处长2名,部长3名,职员30名。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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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管委会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处长3名,副处长2名,部长3名,职员30名。(详见《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严重劣迹行为受过党(团)纪、政务、校(院)纪、军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尚无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任期和薪酬待遇

(一)任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履行合作示范区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首次合同期限三年。

(二)薪酬待遇。管委会“副主任”年收入一般不低于40万元,内设机构“处长”年收入一般不低于35万元,内设机构“副处长”年收入一般不低于30万元,内设机构“部长”年收入一般不低于25万元,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年收入一般不低于20万元,并依据业绩兑现任期激励和专项奖励。人员薪酬待遇随同等条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增长予以相应调整。对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7月25日9:00至7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内反馈,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待审查期间和通过审查后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管委会“副主任”或内设机构“处长”“副处长”“部长”职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7月25日9:00至7月28日17:00,通过电子邮箱(hzsfq@tj.gov.cn)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包括:工作经历证明、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竞职报告(重点阐明自身优势、任职努力方向和预期目标)、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验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1.报考管委会“副主任”或内设机构“处长”“副处长”“部长”职位的,拟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

(1)资历评价

根据报考人员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分析评价,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择优比选,按照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如人选质量层次较高的,也可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020年8月11日10: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历评价结果。

(2)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5日

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面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4日17:00。

考试当天,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3)总成绩的合成与公布

按照履历评价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总成绩。资历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三日内在公开招聘网站查询。

2.报考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职位的,拟采取笔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对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60分,60分以下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日(星期日)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笔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

考试当天,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信息)

2020年8月11日10: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60分以下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20年8月16日

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面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4日17:00。

考试当天,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3)总成绩的合成与公布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三日内在公开招聘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未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公开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特别提示: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22-68615868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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