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编办审批同意,拟公开招聘2名编外用工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绍兴市上虞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2名,男性。主要从事投资项目审批代办业务,需下基层、上门服务投资企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常住户籍,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7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财务、电子信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业、工业设计、环保专业,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 报名地点:上虞区人力资源市场(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秀中路273号越秀中路与聚英路交叉口), 联系人:陈亚均 ;联系电话:82185725;咨询电话:82129000,吴先生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二)量分标准: 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取6名进入面试(如报名不足15名,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二项总成绩由高到低取2名(男性)。笔试或面试时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以便核实。笔试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遇总成绩分数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主要了解被考察人近三年来在原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留用。录用人员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济待遇参照上虞区委区政府编外用工人员一般辅助性岗位类别工资待遇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原标题: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报名表.doc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