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人民政府叶大乡葛根加工厂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6 19:03:25|发布单位:湖北君问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6 15:00:00|项目监管地:郧阳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叶大乡葛根加工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32120240600014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04-2024-00171 3、项目名称:叶大乡葛根加工厂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00(万元) 6、最高限价:8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招标文件说明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建筑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岗位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须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仅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岗位人员须提供本单位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使用供应商客户端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登录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s://czt.hubei.gov.cn/zchj/register;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国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云平台”按照操作提示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0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八号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叶大乡人民政府 地 址:郧阳区叶大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19-7790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君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八号楼5楼 联系方式:0719-8622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尹楠 电 话:0719-8622206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