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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9日市科技局上线实录

时间:2024-09-16 17:02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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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条件、程序?省市有哪些资助政策?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要求:

签约院士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全国范围内,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数量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2).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3)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申报材料要求

(1)设站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职在站工作时间等;(2)制定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3)制定院士工作站工作计划(分年度);(4)单位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5)签约院士及其团队简介;(6)签约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和在研科技项目、科研基础条件材料。(7)院士承诺函。

备案申报程序

(1)根据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申报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备案项目申报书》。(2)在线打印备案申报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县区科技局初审,并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至省科技厅。(3)省科技厅对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统一制作标牌。

省、市资助标准

省对运营一年以上备案院士工作站予以绩效评优奖励50万元。市按照《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亳政〔2017〕40号)规定:对新建的省备案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

2.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项目条件、程序?有哪些支持措施?

根据《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一是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方式,新引进一批国(境)内外、省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下简称“科技团队”)在安徽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二是从省扶持资金到账,且尚未兑现奖励和回购的B、C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中,择优选择一批给予升级支持。

(一)、新引进科技团队

1.申报对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从事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2.申报条件:(1)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皖注册成立(含注册地变更),且科技团队领军人及其他股东社会信用记录良好;(2)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不少于3名,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有较好合作基础;科技团队累计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且科技团队领军人直接持有其创办公司的股份;(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4)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申报的省级扶持资金支持额度;(5)市(县、区)政府支持每个科技团队的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且已到账。

3.申报材料要求:

(1)《安徽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2)基本信息材料: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3)科技成果材料:实行代表作制度。科技团队携带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材料;近5年科技团队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提供材料均不超过5项。(4)公司相关材料: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科技团队与所在市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签订的创业协议。(5)出资证明材料:科技团队和社会股东现金出资证明;创办公司所在市(县、区)资金支持到账证明(进账单)。(6)其他相关材料。

4.工作程序:

(1).根据省科技厅下发通知,科技团队可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点击团队申报,填写申报书并网上提交。(2).各县区科技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科技团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3)省科技厅牵头组织评审专家,从团队结构与水平、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公司经营与管理、市(县、区)支持措施等方面,对各市申报的科技团队项目进行会议评审;会同省投资集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现场考察);综合会议评审、尽职调查(现场考察)及信用记录审核情况,提出拟支持科技团队名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公示。(4)省科技厅委托省投资集团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与科技团队及其他投资主体商谈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5.支持方式:

省支持:(1)根据专家评审及现场考察(尽职调查)意见,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参加评审的科技团队分A、B、C三类,省扶持资金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2)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取得良好绩效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给予科技团队相应奖励。

市支持:市按照《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亳政〔2017〕40号)规定,按A、B、C三类,以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二)申请B、C类升级的科技团队

1.申报对象和条件(1)申报对象:2017年省扶持资金到账且尚未兑现奖励和回购的B、C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且社会信用记录良好。(2)申报条件:自省扶持资金到账起连续3个会计年度,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累计实际缴纳税额超过省扶持资金出资总额的150%,或年均营收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年均增幅10%(含10%)以上。

2.工作程序:(1)根据省科技厅下达通知,符合条件的B、C类科技团队可登录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点击团队升级申报,填写继续扶持申报书并网上提交。(2)各县区科技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对同意继续支持的科技团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查推荐意见和同意继续支持承诺函,报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4)省科技厅牵头组织评审专家,从科技团队公司首次获省级立项扶持后的设备投入、上缴税收、营业收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情况及信用记录审核情况,提出拟升级扶持的科技团队名单,报省政府审定后公示。(5)资金拨付。省科技厅委托省投资集团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团队创办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与科技团队及其他投资主体商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后,省扶持资金与科技团队所在市(县、区)政府继续扶持资金同时拨付。

2.申报材料要求:(1)《安徽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升级扶持申报书》;(2)自首次省扶持资金到账之日起,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工商登记变更情况(以工商部门打印为准);(3)自首次省扶持资金到账之日起至升级前一年度末科技团队创办公司关于设备投资、上缴税收、营业收入等专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每个年度企业完税证明;(4)科技团队创办公司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5)其他相关材料。

3.支持方式:对省政府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科技团队,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综合地市扶持力度,确定对参加评审的科技团队升级类别,自首次省扶持资金到位起,单个科技团队累计支持期限最多不超过5年,累计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年扶持期满,对科技团队升级部分的省扶持资金,按《实施细则》规定给予回购奖励。

3.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具备哪些申报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4.我市2021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安排?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二)2018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三)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二、申报时间

“科技部服务平台”和“省系统”常年接受申请,地方集中审核和推荐,2020年亳州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的高企认定申报截止时间5月8日;第二批的高企认定截止时间7月26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注册申报。未注册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简称科技部服务平台)、“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简称省系统)分别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用户和“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已注册用房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科技部服务平台”、“省系统”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通过“科技部服务平台”、“省系统”分别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照要求上传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知识产权、企业人员、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国家或行业标准证明、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证明、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且两个系统内容须一致。

3.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只须在“省系统”注册登录,并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工作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已注册中介机构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上传材料即可。

(三)材料报送

申报企业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经贸局、亳芜园区企业局)会同本地财政局、税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连同辖区内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四)会审推荐

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对县区推荐申报企业材料进行会审,形成推荐意见上报。

5.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安徽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此外各县区也制定了各自的奖励标准:一般15-30万元不等。

(2)科技专员补助。对亳州市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专员每年给予0.1万元补助。

(3)科技保险补助。先行开展以下科技保险试点险种补助(12个险种):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职业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专利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投资损失保险。省按投保企业上年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市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予以配套,单个企业当年度省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度省、市补助总额分别不超过30万元。

(4)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励。亳州市《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入库税收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税收平均增速的,在省支持的基础上由市财政进行等额奖励100万元。(由市发改委实施)

(5)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需具备哪些条件,具体有什么要求?

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外国高端人才(A类)

外国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计点积分外国高端人才标准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高端人才,符合国家引进外国人才重点和目录及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A类,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

一、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

经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或备案同意的副省级以上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引进计划 (见成就标准说明1)的入选者。

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2.以下奖项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著名建筑奖(见成就标准说明2);著名工业设计奖(见成就标准说明3)。

3.各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4.担任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国际知名学术机构(见成就标准说明4)和科教类国际组织委员、会员、理事的。

5.各国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负责人、高级研究员。

6.各国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

7.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和高级会员。

8.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发表论文3篇。

9.曾任国(境)外高水平大学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聘为教授、副教授的。

10.曾任世界500强企业(见成就标准说明5)总部高层管理职位和技术研发主要成员、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以上管理职位、技术研发负责人。

11.曾在国际著名金融机构(见成就标准说明6)、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见成就标准说明7)高层管理职位任职。

12.世界著名音乐、美术、艺术学院校长、副校长及教授及副教授(见成就标准说明8)。

13.担任世界著名乐团(见成就标准说明9)首席指挥和声部演奏员。

14.曾在世界著名歌剧院(见成就标准说明10)或音乐厅(见成就标准说明11)以个人专场出演的艺术家。

15.曾获著名文学奖(见成就标准说明12)、著名电影、电视、戏剧奖(见成就标准说明13)、著名音乐奖(见成就标准说明14)、著名广告奖(见成就标准说明15)中最高级别个人奖项及国际著名艺术比赛(见成就标准说明16)一类比赛大奖、一等奖或二类比赛大奖个人奖项及曾担任过以上奖项和比赛的评委。

16.奥运会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及其他重要国际赛事(见成就标准说明17)进入前八名和亚运会或近两届列入亚运会项目的亚洲杯、亚锦赛前三名的知名运动员、负责培养的主教练或教练组核心成员。

17.曾在外国政府机构担任部长级以上领导职务、在著名国际组织或非政府组织(见成就标准说明18)中担任高级领导职务的。

18.世界及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或从事其竞赛项目培训的专业人才;持有国际通用最高等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我国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

1.中央所属企业及二级子公司、世界500强企业全球或地区总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大型企业(见成就标准说明19)聘用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

2.在国家认定的企业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实验室(发展改革部门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经信部门认定)及地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科技部门认定)工作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

3.国内外中型企业(见成就标准说明19)聘用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或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条目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条目的小型外商投资企业聘请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4. 受聘担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高层以上管理职务或副教授、副研究员及职业院校聘任的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国内三甲综合医院或副省级以上城市专科医院或外资医院聘任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6.国内一流乐团等艺术团体(见成就标准说明20)聘用的首席指挥、艺术总监及首席演奏员。

7.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见成就标准说明21)聘任的总编、副总编、首席播音员、资深主持人、策划主管、版面设计主管等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

8.国家级、省级运动队或俱乐部聘请的主力运动员、主教练或教练组核心成员。

9.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6倍的外籍人才。

四、创新创业人才

1. 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企业实际投资累计不低于50万美元、个人股份不低于30%的企业创始人。

2. 以拥有的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出资,连续三年年销售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3. 列入省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创新企业清单或科创职业清单的单位聘请的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

五、优秀青年人才

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青年人才。

六、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

(四)外国专业人才(B类)

外国专业人才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确有需要,符合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能类人才、优秀外国毕业生、符合计点积分外国专业人才标准的以及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或工作经历等限制。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确定为B类。

一、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款规定之一的:

1.在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特殊领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2.执行中外政府间协议、国际组织间协议、中外经贸和工程技术合同的人员,对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和科教类国际组织派遣的人员按照政府间交流合作协议条款相应放宽年龄要求。

3.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聘雇人员和境外专家组织驻华机构代表。

4.跨国公司派遣的中层以上雇员、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

5.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聘用的外国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二、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

三、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四、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

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专门人员和实施项目的人员。

六、计点积分在60分以上的专业人才。

(五)其他外国人员(C类)

其他外国人员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实行配额管理。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在线注册账号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

 

要求

 

备注

 

1

 

信息注册表

 

原件

 

1

 

电子

 

加盖本单位公章。

 

授权使用单位外事、人事或依法刻制的冠以法定名称的劳动合同业务专用章的,需提交公章授权书备案。

 

2

 

合法登记证明

 

原件

 

1

 

电子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等,已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

 

 

 

3

 

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原件

 

1

 

电子

 

 

 

 

 

4

 

行业许可证明文件

 

原件

 

1

 

电子

 

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提交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

   

2.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

(1)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备注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

电子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复印或传真件)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

 

用人单位公章包括法定名称章,以及已在系统授权备案登记的外事、人事机构和劳动合同业务公章。

 

2

 

工作资历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电子

 

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职位、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需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该项采用承诺制。如申请人在专业领域知名奖项获奖,可提供相应获奖证明材料。

 

3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电子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应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获得的,应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在中国境内获得的,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或具备我国相应准入类职业资格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文书或职业资格证明。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采用承诺制。

如有国外专业资格证明,应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获得专业资格证明所在国的驻华使、领馆认证或公证机构对原件公证。

职业资格证明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获得的,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对原件公证。

 

4

 

无犯罪记录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电子

 

应当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或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

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

 

外国高端人才(A类)该项采用承诺制。

不接收仅为本人声明无犯罪的宣誓性无犯罪记录。

外交(含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非宣誓性无犯罪记录可直接接收,不再认证。

 

5

 

体检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电子

 

由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或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签发时间均在6个月内。

 

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名单,可至当地驻外使领馆网站查询。可入境前采用承诺制,入境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应补充提交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

 

6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应提供中文合同,应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经许可决定机构认定的用人单位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用人单位,入境前无法提供聘用合同的,可提供任职证明,入境后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时提交聘用合同,必要内容需前后一致;如不一致,需重新申请许可,但薪酬提高或者职务(职位)提升的除外。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必要内容。任职证明适用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或协定人员、各类驻华代表处首席代表及代表及境外合同服务提供者。

派遣函适用情形为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境外派遣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由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出具。

任职证明(包括派遣函)如缺少必要内容,需另行出具证明补充说明。

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派遣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的,提交派遣函以及与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签订的聘用合同。

 

7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原件

 

1份

 

纸质/电子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8

 

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原件

 

1张

 

电子

 

近期免冠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格式,大小40K-120k字节之间,不低于354(宽)*472(高)像素,不大于420(宽)*560(高)像素、24真色彩。

 

不建议戴帽子或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不得不戴,应确保其不遮挡申请人整个面部。

 

9

 

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1份

 

纸质/

电子

 

包括随行家属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家属关系证明(配偶—结婚证书,子女-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人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书或公证证明)、体检报告(18周岁以上家属)以及电子照片。

 

随行家属包括配偶、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10

 

其他材料

 

 

 

 

 

 

 

 

   
(2)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简称《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备注

 

1

 

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

 

原件

 

1份

 

纸质/电子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页、入境签章页或居留许可信息页。

 

护照除遗失等特殊情况外,需要与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所持护照一致。

 

2

 

聘用合同

 

原件

 

1份

 

纸质/

电子

 

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地点、内容、薪酬、来华工作时间、职位、盖章页(签字)。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提供。

 

3

 

体检证明

 

原件

 

1份

 

纸质

/电子

 

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时间在6个月内。

 

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时未提供的应提供。

 

3.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不含90日)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应按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4)符合自由贸易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5)用人单位符合享有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相关优惠政策的;(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9)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

备注:1.属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的,应先行注销现有工作许可。2.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及企业集团人员内部流动,指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或企业集团聘用的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地区总部与其已向许可决定机构备案的全资或合资的分公司、子公司之间(母公司与其成员公司或者成员公司之间)的相同岗位上流动(包括改任新职务或从专业岗位提升至行政管理岗位)。注销原工作许可后,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提交新工作许可申请,应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派遣函)、有效居留许可、护照信息页及注销证明。岗位变动的,应补充提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4.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

序号

 

提交材料清单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备注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

 

原件/复印件

 

1份

 

纸质/电子

 

在线填写打印,申请人签字(可复印或传真)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再上传至系统。

 

申请人承诺本人无犯罪记录。

 

2

 

工作合同、项目合同、合作协议或邀请单位邀请说明

 

原件

 

1份

 

纸质/

电子

 

包括申请人姓名、国籍、工作地点、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并列明所有工作地点和入境次数。

 

用人单位应注明邀请外国人的费用安排,对邀请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对被邀请外国人在华费用支付等进行担保。

 

3

 

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原件

 

1份

 

纸质/

电子

 

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

 

 

 

4

 

其他

 

原件/

复印件

 

1份

 

纸质/

电子

 

 

 

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应提交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

用人单位通过网上提交信息(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网址:),经受理机构预审通过后,由申请人、用人单位,将书面材料提交给受理机构。

1.网上申请。2.网上预审。3.受理。4.审查。5.决定。

电话咨询:0558-5606905

7.中国创新创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引导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创新,不断培育发展企业新动能,服务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参赛条件(以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为例)

(一)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三)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之后;(五)大赛按照初创组和成长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六)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科技厅推荐前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对初创组不作此项要求。(七)前八届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安徽赛区赛事流程

安徽赛区赛事分为三个阶段:报名、地方赛、决赛。

(一)报名 1. 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统一注册报名。然后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2.市科技局对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二)地方赛

1.市科技局根据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地区赛事。2.根据安徽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三)安徽赛区决赛

决赛将分为半决赛和总决赛两个阶段举行。

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行分组比赛。

1. 半决赛

各市晋级决赛的企业先进行半决赛,采用8+4模式答辩评选(参赛选手自我介绍8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初创企业组每个领域取前2名(共14家企业)、成长企业组每个领域取前4名(共28家企业)。

2. 总决赛

①总决赛同样采用8+4模式②总决赛聘请5名知名风投专家、知名企业家担任大评委,聘请40名风投、金融机构投资人组成大众评审团,每家参赛选手将接受5名大评委及40位大众评审团现场评分,评委总分作为参赛选手最终得分并现场公布。总决赛设置安徽赛区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3名,优秀奖8名,设置成长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3、6名,优秀奖18名;最具人气奖1名。

(四)进入安徽决赛的企业将被推荐参加国家赛。

8.支持企业在我市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的政策有哪些?

省级政策主要是2017年4月22日,省政府出台的《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第四条规定:对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   市级政策主要是2017年6月22号,市政府出台《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亳政[2017]40号)。其中第19条规定:对我市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对获得该科技成果所有权之日起一年内,产业化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销售收入的10%进行奖励,最高可达20万元。

(20条:高校院所与企业在2017年以后联合成立的股份制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以技术入股且股权占比不低于30%的,该企业纳入省绩效考核并获得优秀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9.申报省、市级众创空间需要哪些条件及程序?众创空间是指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积极利用众筹、众扶、众包等新手段,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运营的创新创业平台

安徽省众创空间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1.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安徽省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成立并实际运营18个月以上;

2.拥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务场地(属租赁场地的,应保证从申请备案时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或提供创业工位不少于30个;同时具有能够为创业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项目展示、会议洽谈、专业设备等公共服务场地;提供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3.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总数不低于15家,且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5家;4.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须有3名以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众创空间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创业导师(指接受众创空间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等),形成规范化服务流程;5.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程序:1.根据省厅下发申报通知,各申报机构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8601/imp,系统将在申报期(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在规定日期(申报时要求)报送县区科技局,由县区科技局审核推荐至所在市科技局。2.市科技局对申报机构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3.省科技厅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抽查,经研究和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和备案。

10.申报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哪些条件及程序?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大众创新创业的支撑平台。安徽省省级孵化器按行业聚集度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两类。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1.孵化器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安徽省境内实际注册并运营满2年,且报送上一年度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3.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4.孵化器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指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或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的孵化器专职工作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对创业企业、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的企业家、投资专家、管理咨询专家、技术咨询专家等);5.孵化器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6.孵化器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7.孵化器累计毕业企业不少于5家。申请省级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以下条件:1.须达到第七条前5项条件;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4.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5.累计毕业企业应达到3家以上。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程序:1.根据省厅下发申报通知,各申报机构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8601/imp,系统将在申报期(于10月30日)开放填报),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并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在规定日期(申报时要求)报送县区科技局,由县区科技局审核推荐至所在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对申报机构材料审核、信用核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3.省科技厅对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和抽查,经研究和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和备案。

11.申报成功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我市对新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新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同时,按照《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12. 听说市科技局正在进行省科技奖提名项目摸底,能不能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我从两个层面回答这个问题。

一是关于省科技奖工作的大致时间安排。首先是提名程序安排,包含资格确认、需求申请、项目(人选)公示,这个程序一般从4月份开始,到8月底之前结束,然后进入评审环节,一般在10月底之前结束,最后进行公示。

二是关于奖项特点。自然科学奖偏重理论创新,即对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新的发现和阐明,需要论文、专著支撑,技术发明奖偏重技术创新,即开发出新的产品、工艺、材料、器件或系统,有一定的应用实施,需要知识产权等支撑,科技进步奖偏重技术创新与推广应用,即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需要知识产权或文章、标准、植物新品种权、医学临床标准、指南、共识等支撑 。

三是关于我市的提名项目摸底。在3月初,我市已将摸底通知发往各县区,要求3月15日之前将摸底调查表报市局,请各企事业单位注意时间节点。

13.亳州市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有哪些?

2019年,市科技局出台了《亳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亳科〔2019〕63号),其中规定了亳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主要职责。

(一)市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的各项工作;定期做好实验室建设自查、总结工作;聘任实验室主任,聘任学术委员会委员;保障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所须经费和其它相关条件;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相关问题。(二)申报市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组建实验室申请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实验室。2、符合亳州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要求,在同类领域研究中占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具有承担较强科研任务的能力。3、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三)申报市重点实验室的程序:1、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审核后报市科技局。2、市科技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3、根据评审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市重点实验室组建计划,并签订《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4、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计划完成后,由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验收。5、市科技局对通过验收的实验室正式授予市重点实验室称号;未通过验收的,不再纳入实验室序列。

14.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有哪些?

答:2019年,市科技局出台了《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亳科〔2019〕62号),其中规定了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市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1、根据我市新兴产业、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针对行业、领域内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攻关,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的基础上,进行工程化研究,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新产品。2、为行业或领域培养急需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3、以市场为导向,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实行开放服务,接受有关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业务。

4、通过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二)申报亳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某一领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工程化实力,并有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具备承担科技项目的能力,有技术水平高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人员。2、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经组建充实完善后,应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能力。3、拥有一定的科研资产和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匹配资金的能力。

4、已初步形成自我良性循环的发展机制,拥有开拓创新高效精干的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

5、产学研联系紧密,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有着良好的科研合作关系。

(三)申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程序:1、申报单位填写《工程中心建设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科技局。2、市科技局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3、根据评议结果,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工程中心组建计划,并签定《计划任务书》。4、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5、工程中心完成组建任务后,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未通过验收的不再纳入工程中心序列。

15.市政府出台亳州市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都有哪些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开展企业研发投入考核活动,对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排前20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经费支出强度) 排前20名且达到全省全社会R&D经费支出强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

2.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特级和一级建筑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对上一年度R&D经费支出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且纳入统计的企业研发机构(境内),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对已立项备案并通过验收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对R&D经费支出强度达到全省全社会R&D经费支出强度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市级计划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一室一中心”等研发平台。

4.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研发费用辅助账或专账,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且申报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按其当年研发投入较上一年研发投入的增加额,给予不高于5%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实施研发项目。

5.依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

6.推广“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政府助题”等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市内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在市级计划项目安排时单列指标,申报市级自筹经费项目时不限指标。

7.鼓励市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含企业自立研发项目),横向科研经费按合同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对实际到账3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可视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对实际到账5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8.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其领军人物在我市设立拥有核心技术、配置核心科研团队的独立研发机构、分支机构、科学家工作站、实验室等(以下统称“研发机构”),市在县区支持的基础上,按县区支持额度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经费用于支持研发机构科技成果研发转化。

(三)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研发投入。

9.发挥各类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优先支持达到全省全社会R&D经费支出强度的企业。

(四)引导科技中介机构提升服务能力。

10.对科技中介机构实行入库管理,每年对科技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给予科技中介机构科技服务收入上台阶奖励,对科技服务收入首次超过200万元、500万元和1000万元(以开具发票金额为准)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重复享受绩效评价和科技服务收入上台阶奖励。

(五)强化财政资源配置导向。

11.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即:R&D经费支出只增不减,R&D经费支出/GDP只增不减。

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省(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数字经济、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等财政科技相关资金,要求其R&D经费支出强度高于一定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财政科技相关资金不予支持。确保拨付的各财政科技相关资金,部分或全部用于研发。

16.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如何申报?

(一)申报对象:

在安徽省内注册设立,围绕卡脖子技术以及区域性、行业性重大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二次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育成、产业投融资、科技服务等功能的独立法人科研组织。

(二)申报条件:

1.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可由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其他投资主体单独或联合出资设立。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等性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安徽,注册后运营1年以上。

3.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30%(且不少于20人),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收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适应市场化的运行机制。

5.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管理体制。

6.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

(三)申报材料:

1.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表;

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4.成立以来承担的政府和企业科技计划项目、自主立项研发项目、合作及委托研发项目清单、立项证明或合同复印件;

5.成立以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清单(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成果登记时间、转化方式、转化收入及技术交易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创业与孵化育成企业清单(包括服务、创办、孵化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等证明材料)。

17.亳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需要哪些条件、如何申报和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为我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研究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项目已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立项实施,且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能自筹解决全部研发经费。

(4)项目的审批采取立项备案制。市科技局分别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项目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向县区科技部门或主管部门提交《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经县区科技部门或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意立项备案。

(5)项目的管理以项目承担单位管理为主。同意立项备案的项目须签订《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按项目合同书的目标、任务和进度等内容进行管理。市科技局原则上不对项目开展过程检查或评估,县区科技部门或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6)项目的验收采取结题报告备案制。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验收后提交的结题报告经县区科技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备案,视同项目通过验收。对逾期未提交结题报告的项目承担单位,二年内不得申报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不得以相近研究内容再次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7)优先支持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市级及以上有财政资金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8. 企业如何填报技术需求?

首先,企业要登录“亳州市网上技术大市场”网站(),进行注册。注册后,返回首页,在“技术资源”栏目下,找到“技术需求”,点进去填写相关内容。

企业技术需求需要填写明确的技术指标参数、时限要求、技术细分领域、资金投入预测、意向合作高新院所。

市科技局将定期对征集的技术需求将进行分析调研,遴选凝练出适宜“产学研”的技术需求,列入亳州市企业技术需求库,适时组织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科技攻关。

19.请介绍一下亳州市网上技术大市场建设目的、意义、功能?

亳州市网上技术大市场以“互联网+技术转移”为理念,以云计算与大数据为支撑,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让科技要素聚起来、动起来、用起来、活起来,破解技术交易“推广难”“共享难”“转化难”的问题。

亳州市网上技术大市场致力于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创新主体打造更多成本更低、要素更全、服务更优、更加开放的综合服务体系平台,提供更多全过程、全要素、全周期、全方位、全链条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服务,让“创新链”与“产业链”加速对接、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深度融合、企业与科研机构通力合作,促使科技成果尽快产品化、产业化、规模化、效益化。

亳州市网上技术大市场可以实现“找政策、找技术、找服务、找资金、找专家、找人才、找中介、找仪器”一站式科技要素对接平台。

亳州市网上技术大市场主要包括科技资讯、科技政策、科技服务、技术资源、人才需求、科技金融、科研信用等功能模块。

20.如何申报2021年市兑现科技创新有关政策?

根据《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亳州市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我市正在开展2021年市科技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申报对象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符合支持条件的单位。为减轻申报单位负担,本次政策兑现不再报送纸质材料,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流程:

第一步 申报单位登录“亳州市网上技术市场” –“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按系统要求注册账号,账号经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后,申报单位对照各项政策所需的条件进行网上填报。

第二步 各县区科技部门对申报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到市科技局。

第三步 市科技局对县区科技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审核、涉企比对、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

21.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要求和申报流程是什么?

省科技厅开展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 主要目的是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四大功能,把园区建设成为农业农村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一、申报条件

1、园区要有科学的规划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区,明确的主导产业,较为完善的配套政策。

2、园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较好。核心区有一定的建设规模和较大的发展空间,有明确的地理界限,集中成片面积不低于1000亩。

3、园区要有一定数量的农业科技企业和创新创业载体,建立了产学研融合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有效机制,有明确的技术来源和人才团队支撑,创新要素集聚明显,科技创新能力较强。

4、园区主导产业明确、区域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和市场竞争力,以及较强的示范带动能力。

5、园区必须建有法人实体的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相对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

二、申报流程

省科技厅发布申报通知后,由园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科技厅。

园区申报材料:(一)安徽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二)安徽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三)相关附件材料。

省科技厅经过初审筛选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考察、答辩评审,择优审核批准。园区建设期为三年,期满后由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现场审查验收。对于验收不通过的园区,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取消园区创建资格。

22.我市如何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 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人才优势,支持服务乡村振兴,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经费。科技部门会同组织、人社、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联合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275人,对接全市28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目前已落实科技特派员创业帮扶工作经费95.3万元,保障工作开展。各县区科技部门也分别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评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助推科技进村入户。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宣传农业生产知识。开展科技特派员技术难题和培训需求征集工作。2020年结合特派员的需求和农时,邀请省农科院陈洪俭、周斌等4位专家为全市科技特派员开展技术培训讲座。谯城区组织刘松年、管劲松、马文良等科技特派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发展蔬菜和中药材生产,帮助农户增产增收成效明显。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科技特派员推广科技成果1项,领办创办新型经营主体1个,直接帮扶贫困户600户,带动贫困户、农户增收50万元。 今年1月我局邀请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严从生副所长为全市科技特派员开展设施蔬菜优质高效生产技术培训讲座

三是强化项目支撑,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实施科技扶贫项目时科技特派员要与贫困村签订服务协议,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从而带动贫困户增产增收和稳定就业。2020年全市新建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4个。获批科技扶贫项目19个,争取财政支持713万元,预计将带动344个贫困户增产增收。

23.如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党中央高度重视种业问题,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重要部署,把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作为2021年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深化这一任务要求,把“打好种业翻身仗”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谋划。我们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也强调要打好种业翻身仗,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新一轮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努力打造种业强省。现目前我省、市科技部门出台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皖政〔2017〕52号)文件精神,省科技厅每年组织对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去年是2020年8月18日下发的政策兑现通知,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

(一)申报对象

依托安徽省内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农业种质资源库(圃)。

(二)奖励内容

在我省已建成运行,具有种质资源的多样性、代表性,对外开展公益性共享服务的农业种质资源库(圃),且在开展共享服务和成果产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依据上一年度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可达2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申报书;

2、种质资源库(圃)发展定位,以及本年度工作方案和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3、种质资源库(圃)建设规模,基础设施(包括用地、用房、仪器设备)等保障条件证明材料;

4、对照“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申报书”所填内容,提供相关辅证材料。

(2)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

(一)申报对象

安徽省内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二)奖励内容

2018年通过国家审定、登记,由我省主持选育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林木良种、动物新品种(配套系),省依据转化推广绩效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审定登记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绩效奖励申报书;

2、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登记证书;

3、制种(繁育)量、销售量、推广面积证明材料,或品种转让推广(本省)协议;

4、畜禽父母代销售量、水产新品种苗种销售量证明材料。

(四)有关说明

已获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补助的品种不再申报。

二、依据《亳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亳政〔2017〕40号),市科技局每年组织对动植物新品种进行奖励,今年2月24日,市科技局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对去年新获批的动植物新品种进行奖励,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申请对象

亳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补助(奖励)内容

对企业和高校院所转化科技成果获国家、省审定的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

3.申请材料

(1)国家、省审定登记动植物新品种(配套系)补助申请表;

(2)国家、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登记证书,新品种审定、登记公告(品种介绍);

(3)财政涉企基础信息表;

(4)诚信承诺书。

三、省级项目支持

(一)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重点领域:现代生物医药

优先主题:中药现代化。开展安徽道地中药材资源保护、安徽主产中药材良种选育与规范化标准种植、中药材生态种植技术研究;开展中药饮片质量识别关键技术研究;选择新安名医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开发新品种、新剂型;针对重大疾病开展具有中医药优势的中药复方、中药组分或单体新药的研发;加快中药传统制剂、特色方剂的二次开发利用,创新中药材炮制技术;加强中药材综合利用研究和中药新型饮片的开发研究。

重点领域:农林畜禽水产

优先主题1:新品种选育。开展主要农作物优异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与利用、功能基因组学研究、快速广适高效基因组编辑育种新技术研究、育种材料创制等育种新技术研究和新品种选育;开展良种繁育、种子加工与质量检验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农林特色经济作物的优质特异种质资源发掘利用、特异性状相关基因挖掘和品种选育。开展主要畜禽优异种质资源鉴定、功能基因挖掘解析、种质特性和育种及高效繁育技术研究,新品种(配套系)培育等种质创新。开展优异水产种质资源发掘及品种选育、水产新品种引进与繁育。开展农林作物和畜禽水产育种信息技术与平台、育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优先主题2:粮食作物丰产优质增效。研究粮食作物高产优质协同机理、形态生理关键指标及精确调控途径,粮食作物丰产增效协同的资源优化配置机理与高效种植模式。开展粮食作物优质高产宜机收品种筛选及其配套栽培技术、粮食作物生长监测诊断与精确栽培技术研究。研究主要气象灾变过程及其减灾保产调控、主要病虫草害发生及其绿色防控、化肥农药减施增效及其绿色生产技术、种养结合的粮食作物生产新模式构建及新品种选育。开展农机农艺农信融合的粮食作物生产技术系统研发与示范,全程机械化轻简栽培技术模式创新与示范,粮食作物生产物联网精准决策服务新技术研究。

优先主题3:现代农业

新品种选育及优质丰产配套技术研发与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及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及产业化,谷物及饲料中风险物质精准识别技术研究,畜禽粪肥开发与高效利用,现代农业治理系统的研发及应用。

(二)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2021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中也明确将生物种业作为优先支持的领域。

(1)粮食和农林经济作物。开展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作物优质抗逆高产品种选育,新品种优质丰产增效栽培技术示范;开展茶、油茶、蔬菜、果树、西甜瓜、花卉等特色农林园艺品种选育,提质增效栽培技术示范。

(2)畜禽水产品和经济动物。开展优质畜禽品种选育、高效繁殖、健康养殖等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水产品品种选育,高效、生态、标准化健康养殖利用等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蚕、蜂等特种经济动物品种选育与应用示范。

四、市级项目支持

2020年9月28日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通知》,申报指南也明确将新品种选育作为优先支持领域。

新品种选育。开展良种繁育、种子加工与质量检验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展农林特色经济作物的优质特异种质资源发掘利用、特异性状相关基因挖掘和品种选育。开展主要畜禽优异种质资源鉴定、功能基因挖掘解析、种质特性和育种及高效繁育技术研究,新品种(配套系)培育等种质创新。开展优异水产种质资源发掘及品种选育、水产新品种引进与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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