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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与集中:我国“双一流”大学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分析

时间:2024-08-29 17:48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5 次
◎摘  要  在创新创业教育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双重需求下,“双一流”大学成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阵地。我国“双一流”大学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存在“开放”和“集中”两种典型模式。“开放模式”向学生普...

◎摘  要  在创新创业教育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双重需求下,“双一流”大学成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阵地。我国“双一流”大学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存在“开放”和“集中”两种典型模式。“开放模式”向学生普及创业课程,扩大实践训练资源的覆盖面,营造整体性的创业文化氛围,使创新创业人才自然涌现。“集中模式”选拔出少数高层次、精英化学员,提供专门、系统而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有针对性地塑造创新创业人才。

◎关键词  创新创业教育;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双一流”大学;培养模式;选拔

我国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简称“双创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的产教融合亟待推进,而双创教育通过培育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才、联通知识创新与产业创生,将有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创新创业的发展。诸多实证研究表明,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可以在高等教育阶段得到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选择创业以及创业成功者终究是少数,如何识别、激活和支持为数不多的创新创业人才成为高校双创教育关键难题。2011—2019年的全国高校毕业生调查显示,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的比例在2%—4%之间徘徊,他们更多为专科学历、来自非重点院校。高层次、拔尖型创新创业人才的匮乏将不利于我国硬科技、高水平企业的创建以及创新驱动型经济的发展。大学的层次越高,其创业教育对创新的依赖程度越高。一流研究型大学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阵地,因此,本文对我国“双一流”大学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模式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结合其经验与挑战提出建议。

我国“双一流”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两种典型模式

美国康奈尔大学的斯特里特(DH.Streeter)教授等提出的分类框架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将创业教育划分为“全校模式”(University-wide)和“聚焦模式”(Focused)两类。在“全校模式”中,创业教育面向全校不同领域的所有学生。其师资和课程既可以由某个特定学院(如商学院)提供(“磁石模式”,Magnet model);也可以由其他多个院系提供(“辐射模式”,Radiant model)。该模式的运用较为广泛,例如,在斯特里特等考察的38所创业教育名列前茅的美国高校中,有75%采用了“全校模式”,其中包括康奈尔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等一流大学。在“聚焦模式”中,创业教育的师资和学生均来自商学或商学与工程交叉的领域,即高校只针对该特定领域的学生开展专门化的创业教育,哥伦比亚大学、杜克大学、哈佛大学和马里兰大学等均采取了该模式。

本文通过深入检索网络资源(包括教育部官网、案例高校官网和相关学院公众号推文等),系统搜集了我国39所原985高校的双创教育实践相关文本资料。结果发现:一方面,所有案例高校都开展了面向全体学生、具有普及性质的创业教育,如全面覆盖的创业课程、广泛参与的各级各类大创竞赛等(开放模式)。另一方面,其中有18所案例高校又同时实施了针对少数拔尖学生的创业教育,即选拔一部分学生进入专门组建的培训班接受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集中模式)。两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如表1所示。本研究将基于“开放模式”和“集中模式”的分类框架对我国“双一流”大学创业教育的实践模式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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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上覆盖”:开放化的创业教育模式

推动课程建设。第一,创业课程资源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如华南理工大学面向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群,复旦大学开设各类研究生创新创业课程171门。第二,必修与选修课程兼重。不少案例高校提出了最低的双创教育学分要求。如华中科技大学规定双创教育课程的学习应不少于6学分。除了基本学分要求和必修课之外,案例高校还建设了数量充足、类型丰富的创业课程供学生选修。如四川大学实施“万门课程计划”,已建成实践应用型和创新创业型课程2000余门。第三,课程体系具有循序渐进的层次结构。一般包括“通识+专业+实践”三个层次。如武汉大学建设了创新创业基础知识课程、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创新创业专业特色课程、创新创业实训项目,形成了课程体系框架。第四,通过优质创业教育慕课扩大教育影响范围。建设优质品牌课程,并提供在线学习渠道,推动优质创新创业类课程的广泛共享。如西安交通大学引入美国国际教育联盟(AAFIE)的创新创业类课程“发明、创新与创业”和“设计思维”课程,通过直播授课向全校本科生开放。

加强实践训练。第一,通过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以赛促创”。鼓励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以及申报各级别“大创项目”,并对参赛项目和团队提供相应指导。如中山大学定期邀请创新创业导师对参赛项目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在国家和省市级大创项目之外,案例高校还会积极举办校级特色竞赛活动,从而覆盖了更多学生群体。如清华大学组织了“校长杯”创新挑战赛、清华“创客日”等特色赛事。第二,通过科研训练和专业实践体系支撑创业教育。一流研究型大学的创业教育离不开科研创新训练的支撑。如四川大学推进“三进”改革,鼓励学生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此外,一些案例高校依托工程训练中心等实践教学平台,通过专业实践训练助力创业教育。如武汉大学组建大学生工程训练与创新实践中心,开展学科竞赛培训,每年入驻30余支创业团队。第三,为学生的创业项目孵化提供软硬件支持。在“软件”支持方面,为学生配套创业导师,通过校企合作加强学生创业项目与一线企业和市场的联系。如同济大学“创业谷”建立了“横向”和“纵向”导师的导师库,前者是来自学校的专业教师,后者则是来自创业型企业的创始人与投资人。在“硬件”支持方面,案例高校通常会提供孵化空间场地,并设立学生创业孵化基金项目,降低学生的创业成本和风险。如北京大学建设了“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为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公司注册服务。

创造文化氛围。第一,通过创业项目路演营造创业文化氛围。如北京大学联合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与相关单位举办大型宣传推广活动,探索云路演等宣传方式。第二,邀请企业家进校园与学生展开交流。如上海交通大学开展线上“大咖讲堂”和“创新创业大讲堂”,邀请企业家、投资家、创业者开展主题演讲。其中,案例高校充分运用了校友企业家资源。如武汉大学开设“创业论坛”课程,举办校友珞珈论坛,搭建校友企业家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平台。第三,鼓励自下而上的学生创业文化活动。支持学生成立创业相关的社团组织,举办创新创业主题的学生文化活动。如重庆大学打造“一节”(科技文化节)、“一周”(双创活动周)、“一讲堂”(创新创业大讲堂)、“一分享会”(创新创业分享会)的“四个一”工程。

2.“点上突破”:集中化的创业教育模式

培养对象。集中模式的创业教育项目在培养对象上表现出三点特征。第一,多数案例高校并不面向本科新生,要求学生为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第二,作为研究型大学,不少案例高校不仅面向本科生群体,也积极面向研究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群体,甚至以研究生为主体。如上海交通大学的第九期(2019年)创业“宣怀班”共招收学员62名,其中本科生25人,硕士生31人,博士生6人。第三,鼓励毕业生和校友加入。如西安交通大学的“创业与创新”硕士学位项目招收有工作经历的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精益创业”训练营在招收学员时提出应届毕业生优先。

招生选拔。不同于普及性、通识性强的开放式创业教育活动,集中式创业教育项目呈现出明显的小班化、精英化特征。在招生规模上,每期通常招收30—50人左右,基本属于小班化培养。在选拔素质要求上,除了要求学生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兴趣之外,往往还会重视考察其三方面具体的能力表现:第一,较好的学业基础和学术能力。例如,浙江大学要求本科生“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3.5以上”、要求研究生“有一定科研水平或研究成果”。第二,较好的专业技术和实践能力。例如,哈尔滨工业大学提出“有优秀专业技术和专业特长者优先;有专利发明者优先”;南京大学倾向于招收“有突出专业技术和专业特长者”。第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业潜力、已取得一定创业成绩。如南京大学和兰州大学关注学生是否参与创业项目或具有创业经验。

培养方案。从案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项目的培养时长来看,既有周期较长的项目,如重庆大学“明月科创实验班”项目学制为四年(在理工科和设计学相关专业新生中二次选拔);也有短期培训,如南京大学“创业紫金班”学制为6个月,华南理工大学“创业精英班”是为期数天的短期培训。值得一提的是,部分案例高校针对入选项目的学生提供了国际化的创新创业实习交流机会,体现了精英化的教育资源供给。

教育收获。除了强调隐性的创业素质收获之外,不少案例高校的集中化创业教育项目还以学分认定、学位授予、辅修证书、结业证书等为载体,给予学生显性回报,可有效提高项目对学生的吸引力。例如,重庆大学“明月实验班”新工科学士学位项目、西安交通大学“创业与创新”硕士学位项目分别可授予学生学士和硕士学位。天津大学“创新创业证书/微学历”项目、南京大学“创业紫金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创试点班”、兰州大学“创新创业实践先锋班(树帜班)”等为学生发放结业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

集中“圈养”模式下的创业教育活动目标明确、边界清晰,其人才培养的成效相对容易辨识。不少案例高校通过创业人才的精英化选拔和系统化培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这些创业教育项目有效提高了大学生创业的可能性和质量。如浙江大学1999—2017年“创新与创业管理强化班(ITP)”中的创业率达到近20%,远远超过了2017年我国大学毕业生的平均创业率(3%)。

我国“双一流”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

尽管我国“双一流”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开放模式”和“集中模式”可以形成优势互补,整体上实现了“面上覆盖”与“点上突破”相结合,但其仍面临以下六个方面的挑战。

学生创业项目的实际市场价值有待开发。“双一流”大学基于双创教育可以为市场的产品创新注入活力。但一些高校的双创教育存在“重赛场轻市场”倾向,以在各级政府举办的“互联网+”等赛事活动中获奖为至高追求,过于看重赛事和奖项的级别及其显性荣誉,忽视了学生创业项目的实际市场价值。一些高校的双创教育与企业联系不够紧密,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与市场需求存在脱节情况,项目产品化、市场化比例不高。

与学科专业教育的融合度有待提升。在政策热潮下,一些高校跟风响应、开展运动式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没有结合本校和区域实际,没有与高校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等深度融合。结果在热潮退去后偃旗息鼓,造成改革资源的严重浪费。如双创教育与学校本有的本科生科研项目、学科专业课程体系脱节,这将造成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不足,阻碍“双一流”大学科研创新优势在双创教育中的发挥。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案有待体系化。部分高校在双创教育上只重视部分环节,而没有完全把理论教学和创业实践衔接起来。双创教育仅仅沦为高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点缀,而缺乏系统性、梯进式的设计。尤其是在开放模式中,创新创业的课程学习与实践训练环节基本上是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

精英化的集中模式有待进一步探索。虽然国内已有部分“双一流”大学尝试开展集中模式、精英化的双创教育项目,但多数高校整体仍以普及性质、大众化的双创教育模式为主,强调设计面向全体学生的创新创业通识课程、营造整体性的创新创业氛围。但是,对于部分有强烈创业意向、创业潜力的学生还缺乏专门化培养和系统化支持。

对教育成效的追踪调查有待推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效果的呈现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国内不少高校的双创教育改革虽然轰轰烈烈,但长期成效如何却无从考察。在双创教育评价上存在严重的重短效、轻长效问题,将创业计划大赛获奖数量、大学生毕业时的自主创业率等短期输出性成果作为体现双创教育效果的重要指标,而缺少对毕业生创新创业表现的长周期追踪调查和评价,评价结果难以准确指导学校双创教育的改进。

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当前国内部分“双一流”大学在大力推动学生层面的双创教育时,忽视了教师层面的学术创业和“双师型”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没有充分把教师的科研资源转化为学生创新创业的资源,导致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够前沿。例如,国内一些高校的创业孵化园出现只对学生而不对老师开放的现象;部分专业教师对双创教育缺乏一定认同,在传统的评价导向下缺乏参与动力。

我国“双一流”大学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路径思考

结合我国“双一流”大学双创教育的经验和挑战,高校应当从目标理念、培养模式、课程与实践训练、师资队伍这四个方面切入,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培养。

在目标理念方面,以市场和人才培养为导向,优化成效评价。“双一流”大学应当充分发挥在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中的关键作用,在双创教育中避免“重赛场”而“轻素养”“轻市场”的不良导向,使其科研创新优势服务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和市场产品创新。在目标定位上,要致力于培养具有科研创新素质的拔尖型创新创业人才。在培养过程中,重视识别和激活学生创新创业的内在动机,加强拔尖型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和培育。在成效评价上,重视学生创新创业产品的应用转化和市场反馈,加强对毕业生创新创业表现的长周期追踪调查与评价。

在培养模式方面,在“开放模式”基础上推进“集中模式”。“开放模式”的优点是不提前预设标准,提供广泛普及的创业教育资源、创设整体性的创业文化氛围,让创新创业人才自然涌现。但其缺点在于过于平均用力而针对性不足,难以有的放矢地为具有创业志趣和潜力的学生提供充分、因材施教的资源支持。“集中模式”则弥补了“开放模式”的缺陷,能够有针对性地选拔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当前“开放模式”非常普遍而“集中模式”探索仍有不足,高校应当对创业动机强烈、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潜力的学生进行有效选拔和针对性培养,从而实现“广度的通识创业教育”与“深度的精英创业教育”相得益彰。

在课程与实践训练方面,提高理论与创新创业实践的融合度。“双一流”大学应当充分利用高水平的校企合作资源,丰富实践类创新创业课程,鼓励各学院与行业龙头企业等开设校企共建的产教融合类创新创业实践课。将双创教育与本科生科研相融合,全面推进学生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将教师科研项目与学生创新创业结合起来,开展项目制学习。充分利用专家教授和校友资源,推动学生到一流科研机构和领军企业带薪实习。邀请具有丰富创业经历和实战经验的创业企业家、创业校友讲学,组织学生到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等创业企业参观调研。一体化设计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创新创业竞赛等工作,在校内开辟前期孵化场地,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全面系统的服务。

在师资队伍方面,强化“师生共创”和“双师型”师资供给,“双一流”建设大学的学生虽然在学术素质和科研能力上具有优势,但其创业相关的知识和经验还非常有限,而推动“师生共创”、让富有创新创业经验的师资参与指导是保障“双一流”大学双创教育成效的关键。高校需要同时加强校内和校外师资队伍的建设,对于校内导师,应当支持教师将高水平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学术创业,为教师提供学术创业培训,在职称评审和奖励标准中纳入学术创业指标,鼓励教师与企业家合作;对于校外导师,则应当进一步畅通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机制,积极聘请企业高水平导师参与双创教育活动,与校内导师一起对学生开展联合指导。

【作者单位:罗光雄,西南大学教育学部;邢晖,国家教育行政学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谢鑫,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原载2024年第11期《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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