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勤务辅警40名。其中,交通辅警24名、特巡辅警7名、其他勤务辅警9名。 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至32周岁(1991年9月12日至2006年9月1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 3.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 4.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纹身,面部、手臂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20%〔标准体重计算方法为: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的; (10)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首先进行体表目测和视力初测(测量身高、体重,目测是否有肢体缺损、疤痕、纹身,初测视力和是否色盲等),通过目测后方可正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门卫室(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金盾街1号)。 报考者填写《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开考比例为1︰2。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报考人员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一)体能测试 1.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执行。测试科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 合格标准如下: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并带上身份证参加测试。逾时未到,视为弃权,责任自负。 4.特巡辅警体能测试为准入条件,体能测试不合格,不能进入笔试环节。其它报考岗位体能测试成绩作为优先聘用条件,在报考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体能测试成绩靠前者优先聘用。体能测试结果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三)计算机考试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电脑操作测试,满分100分(根据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评分)。 计算机考试在笔试结束后当日进行。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 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岗位,考生将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成绩×10%)+(面试成绩×40%);特巡辅警体能测试须合格。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总成绩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据优先条件确定,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2.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合格的方可聘用。 (三)递补 因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举报的,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但一个月内不能查结的,则不再聘用。 五、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辅警试用期为两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岗前培训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参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纪律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 8239923。 七、其它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8239330。 (二)招聘过程中若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和“翠屏公安”微信、微博公众进行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递补等环节,责任自负。 附件: 1.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