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为切实加大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推动开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需要,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决定择优公开选聘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调度等领域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范围、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结合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绩效薪酬改革,启用空岗择优选聘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调度等领域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乌审旗地方合同制在职在岗人员。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语言沟通能力和学习能力,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与职业道德,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录用后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愿意履行岗位义务和职责;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具有3年以上招商引资、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调度、优化营商环境、经济运行领域工作经历(需相关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聘任的情形。 二、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24年8月28日9:00至2024年8月30日12:00。凡符合条件及要求,且有报名意愿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将单位审签同意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人员工作证明、人员身份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JPJ格式,白底,大小为100KB以下)汇总为1份PDF格式文件后发送至邮箱:slgkfqdzb@163.com,名称须以“姓名+联系方式”命名。上传以上材料,需全部彩色扫描为A4页面大小,内容清晰。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初审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00至2024年8月30日17:00。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审签同意的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人员工作证明、人员身份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原件及扫描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比例 原则上计划选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进行面试。如未达到比例,由选聘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应试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六)体检 1.体检机构由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开发区将派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团队合作、沟通能力、职业素养、个人诚信、职位匹配度、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须按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交毕业证、档案、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考察结果最终形成书面考核报告,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确定选聘人员,在“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并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正式聘用人员原身份保持不变,可参与开发区绩效薪酬改革相应岗位竞聘,薪资待遇从其规定。 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关系。 (二)本次选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工作无关。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官方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方案由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7-7552138;监督电话0477-7552188 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