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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关于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常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8-12 11:03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14 次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巡视整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承担起整改政治责任,坚定整改决心,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实效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全区接待国内游客12210.79万人次,同比增长32.94%;全区接待国内游客总花费1700.57亿元,同比增长43.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客源总体同比增长83.62%。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召开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学习自治区党委和孙绍骋同志对本轮巡视整改的工作部署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深化对巡视整改工作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定整改决心,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1+2”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动问题整改。2024年初以来,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相继召开10次党组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调度会,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调度,全面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巡视整改责任。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自治区文物局党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各党组织相继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

(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巡视整改压力。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通过召开视频调度会议“一对一”交办任务,深入一线现场办公“面对面”盯办整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通过压紧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或联系单位部门的整改,推动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五)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盟市旗县和直属单位,逐条逐项检查责任认领情况、组织落实情况、整改成效情况,层层传导整改压力,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厅党组成员分别签署政治承诺书,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逐项研提整改措施、逐项盯办整改进展、逐项研判整改成效,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课”、“返工”,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片。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视反馈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取得阶段性成效17个。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37项,追责问责10人次,开展专项整治5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认真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第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工作。精心谋划2024年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工作任务,分别纳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北疆文化建设的落实举措》、《关于打造北疆文化品牌丰富文旅业态的若干举措》,打造北疆文化示范载体,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二是加快品牌打造。把北疆文化融入旅游线路设计、景区提升,集中推出了“北疆天路”、“红色之旅”等20条北疆文化旅游线路,集中提升了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乌拉盖九曲湾等一批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空间,积极组织乌兰牧骑进景区。研究制定《“我和草原有个约定”区域公共品牌实施方案》,构建以“我和草原有个约定”为统领的“1+N”文旅特色品牌体系。策划推出“北方有佳人”、“北疆印迹”等一批精品文物展览,多角度展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动态历史图景。组织策划了“唱响北疆”群众歌咏展演、“舞动北疆”广场舞大赛、“阅读北疆”全民阅读等活动,以北疆文化赋能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三是狠抓精品创作。重点扶持话剧《蒙藏学校》、音乐剧《人民楷模都贵玛》、交响组曲《草原英雄小姐妹》等新创剧目,同时对杂技剧《我们的美好生活》、歌剧《江格尔》、歌舞剧《昭君出塞》等进行打磨提升,积极备战国家级奖项。多批次组织编创人员深入基层实地采风,有效提升编创人员创作能力。

2.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一是加强系统谋划。将“打造一批高品质生态旅游产品”等7项重点任务纳入自治区落实“五大任务”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研究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落实“五大任务”具体举措》,提出23项具体落实举措,逐项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明长城小元峁段保护利用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土方工程量的95%。包头市固阳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5月1日正式开园。呼和浩特市长城文化博物馆项目,主体建设和展厅装修已完成。三是做好项目储备。推动印发了《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亮丽内蒙古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总体方向和目标任务。推荐11个项目纳入国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组织开展文旅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征集储备项目55个。四是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调度机制,通过厅党组按月调度、分管厅领导每周调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依托OA办公系统,对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文化和旅游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台账化管理。将“部分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等47项重点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实现了与自治区党委、相关部门、有关盟市等各类监督资源的信息共享、同频共振、协同发力。

3.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将《意见》细化为82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处室、责任单位、责任地区。二是精心谋划项目。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阿尔山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滑雪旅游度假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一批国家级旅游品牌项目。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厅主要领导、分管厅领导通过召开专题调度会、实地调研督查等方式,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时盯办、推动落实。对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每季度形成专项报告。建立《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工作要点》台账,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切实提高政治意识。一是具体问题整改。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对“五一会址”、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以及中共内蒙古工委办公旧址等一批重点革命旧址进行保护修缮。全面落实《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编制实施《红山遗址群文物保护规划》《魏家窝铺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申遗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持续推进“红山社会文明化进程研究”考古中国项目,2024年喀喇沁旗刘家梁遗址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获国家文物局批准。选取部分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列入自治区国家级重点旅游品牌创建预备库,定期进行指导、给予相应支持。目前在库重点旅游企业8家。借助“十四冬”有利契机,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第20届冰雪那达慕、第21届中国•满洲里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一批冬季冰雪旅游活动,推出6条冬季旅游精品线路,其中“长城内外•银装素裹”、“大兴安岭•雪泉之约”两条线路入选2023-2024全国十大冰雪旅游精品线路。二是坚持以案促改。开展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即时交办、定期调度、跟踪督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内部办理程序规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召开专家论证会暂行规定》,明确分管厅领导为驻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首席代表,从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规范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程序。四是举一反三整改。研究制定《关于高效办理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若干措施》,规范收件环节、办理环节、报告环节运转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相关情况纳入机关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确保自治区领导批示件及时准确高效办理落实。

5.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大局凝心聚力。一是切实加强改进党组工作。研究制定了2024年党组工作要点,聚焦两件大事、五大任务、六项工程等中心工作,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聚焦“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的具体措施》。2024年以来,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抓好自治区党委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各类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落实“五大任务”2024年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工作举措,让各项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转化为可执行可落地的具体项目。二是健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密、对推动工作意义不大的活动一律不得参加。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后,要第一时间向厅党组或党组书记进行汇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或建议。三是落实学习巡听旁听制度。修订2024年度巡听旁听工作制度,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度巡听旁听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的实施方案》,对党组成员深入被巡听旁听党组织了解日常学习、学用转化等情况作出了全面安排。四是完善机关工作例会制度。文化和旅游厅每周召开厅长专题会议,文物局定期召开文物局局务会议,研究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调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各处室、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召开例会、处务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调度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规范化程度、决策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

6.扎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一是具体问题整改。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由分管厅领导牵头,主管处室具体负责,财务、纪检、法规等部门全程参与,全力推进5项遗留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可研审核、初步设计、项目开工、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指导所属涉文物资产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文物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了文化和旅游厅巡视整改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对历史遗留问题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提醒警醒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汲取教训、反躬自省、担当负责。

7.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一是优化领导班子分工。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对厅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优化,做到既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既分管具体业务、又注重牵头抓总,领导班子分工更为科学。二是细化处室职能职责。结合机关运转实际,对内设处室职能职责进行了再次梳理,明确所有处室在工作中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要求,赋予所有处室在工作中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职责界限不明晰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配的基本原则。三是建立记录报告制度。制定印发《机关公文运转异常情形记录报告制度》,对公文运转异常情况,办公室及时记录,定期不定期向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同时抄送机关党委、人事处。四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研究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能力、健全奖惩机制等四个方面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提升公文处理工作质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组织举办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办公室主任暨政务人员培训班。五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完成厅机关和文物局15名处级干部、艺术剧院9名处级干部、博物院等事业单位33名处级干部和56名科级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有效改变干部思维惰性,推动提标提速提效。六是强化督查检查考核。对机关人员考勤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每周进行汇总并及时进行公示。修订完善厅机关、文物局及处级直属单位考核办法,将考核情况与干部选任、评先评优结合起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8.切实提高法治意识。一是组织法治培训。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举办了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培训班。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明确了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参加案件审理线上旁听活动,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栏,定期不定期发布涉文化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案例。三是严格法律审查。制定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监督及清理等工作作出了规定。印发实施《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四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2018年以来涉法诉讼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整体复盘、剖析原因,有重点地讲授了合同拟定和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9.扎实改进文旅规划工作。一是具体问题整改。成立遗留规划整改小组,组织对《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风情带旅游发展规划》、《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和优化,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规划编制问题。二是改进规划工作。对2019年以来文化和旅游厅编制且在规划有效期内的专项规划进行全面梳理,对各项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进行集中调度,全力推动各项规划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落地见效。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对照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组织《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及《自治区“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规划》、《自治区“十四五”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2024年工作要点》年度任务清单,通过按季调度、阶段监测、年度考核,提高规划实施效能。

10.提升文旅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力。一是具体问题整改。召开旅行社负责人、星级饭店负责人、旅游领域专家座谈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024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对奖励申报、审核与发放、管理与监督等作出详细规定,按月兑现奖励资金。二是举一反三整改。对2021年以来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召开6次企业座谈会,听取文旅企业、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制定完善促进文旅消费、支持业态发展、品牌打造、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定、施行、宣推、评估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客观实际、适应发展需求。聚焦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等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开展“政策落地进商会直达快享惠民企”文旅专场活动,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11.加强对文旅产业的指导管理服务。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文旅深度融合力度,全面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制定印发《落实<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行动方案》,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文化产业重点工作,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二是繁荣发展产业。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旅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用好文旅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助力文旅企业发展壮大。建立文旅项目建设库、储备库,实行定期调度、动态管理,提供业务培训、展示宣传、招商引资等跟踪服务和重点扶持,推动项目落地见效。三是实施智慧工程。制定印发《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重点任务。与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文旅融合创新实验室。2024年以来重点支持伊利健康谷建设国家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等智慧工程项目。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截至2024年5月底,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6763人次,检查旅游经营单位6290家次,立案调查23件、办结案件21件。五是及时受理投诉。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与属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各类投诉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截至2024年5月底,各盟市12345平台受理涉旅投诉353件,游客对解决涉旅投诉满意率99.71%,本级无旅游投诉。

12.加快推动文化事业发展。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印发《区直文旅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举措》,明确人才工作目标方向、具体举措。组织开展公务员遴选、比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调动等工作。巡视以来,共计遴选选调公务员6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印发《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和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业人才业务水平。截至6月20日,开展专业类培训48个班次,共计培训13766人次。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通过视频调度、发函督办、实地督导等方式,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属地主体责任。采取“一馆一策”、逐个盯办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尽快完成文化场馆建设达标任务。

13.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完善行政审批改革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内部办理、专家论证等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编制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审批业务手册》,汇总梳理行政审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程序规定、操作指南。二是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区11个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保留了盟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自治区所有旗县保留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本轮机构改革后,全区在编在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462人。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序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全员轮训。举办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综合业务培训班、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集中办案和以案施训,进一步培养锻炼了执法队伍。四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执法互认、信息通报、协作会议等机制,实现文化和旅游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全链条综合执法。五是重点区域联合执法。召开了呼包鄂乌地区执法协作推进会,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呼包鄂乌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协作工作方案》,多形式开展协作办案、协同办案、联合办案、联合督导检查,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切实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14.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印发《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修改完善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新媒体工作制度,有效推动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诚信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开展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成立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从宣传教育、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失信整治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将全区1204家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基础信用信息同步录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流程、全过程可查可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旅游经营场所4597家,立案调查26起、立行立改4家、责令整改9家、吊销许可证1家,重点查处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

15.不断提升保密意识。一是健全制度机制。责成内蒙古博物院制定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厅机关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管理规定,对涉外文化交流活动管理进行了规范。二是举一反三整改。举办外事工作专题培训班,传达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精神。召开保密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新修订保密法的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抓实警示教育。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保密警示教育片。

16.坚决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具体问题整改。制定印发《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文化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改方案》,先后5次召开专题视频调度会议,督促指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点堵点问题。截至2024年7月15日,全区存在消防未验收问题的134家公共文化场馆中,已完成整改125家,其余9家正在按计划推进。二是举一反三整改。2024年以来,相继6次召开党组会议、4次召开视频会议,听取盟市、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制定印发《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多次印发通知,对文化场馆消防安全隐患、高风险旅游项目、新业态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截至5月底,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2397人次,检查电竞宾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1042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4个,目前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对由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的安全监管内容,逐项明确监管处室。按季度召开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会议,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前后,安排厅级领导带队组成督查检查组深入盟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直属单位与属地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医疗机构等建立联系机制,确保各类紧急突发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7.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在党组落实《规定》方面。修订细化《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任务分工》,分别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建领导小组协调指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机关党委具体执行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召开2024年度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在党组书记落实《规定》方面。年初以来,秦艳书记相继主持召开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36次,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调度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制定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各党支部书记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赴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开展“学习党纪法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

18.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规定》方面。印发《关于厅党组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监督指导的通知》,对党组成员如何更好履行“一岗双责”作出具体规定。调整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分工,每位党组成员至少联系3个党支部,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党支部联系点督促指导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中下旬,厅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在领导班子成员指导分管领域工作方面。厅党组成员经常性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谈心谈话活动。2024年第一季度,厅党组成员累计开展谈心谈话累计达近百人次,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职称评定、工作作风等问题。组织开展坚强堡垒支部创建工作,发挥模范带动作用。

19.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分批次参加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2024年上半年,直属单位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8次,实现了直属单位警示教育全覆盖。二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编印《纪律警示: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典型违纪违规案例解读》,收录2020-2023年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内发生的5件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做到守底线、知敬畏。三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军转干部座谈会,制定印发《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若干措施》,明确通过对口联系、谈心谈话等多种途径,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干部职工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

20.切实加强对内设部门、下属单位的监管。一是具体问题整改。直属乌兰牧骑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事情经过进行“复盘”、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省,再次重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要求。内蒙古文化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终止协议,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厅党组每周召开党组会议,厅长、副厅长不定期召开厅长办公会、厅长专题会,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向党组、党员向所在党组织的请示报告事项以及请示报告的程序、方式。三是贯通监督体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与驻厅纪检监察组、人事处召开专题会议,协商制定关于直属单位法人违法、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情况沟通反馈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党委、人事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随时进行沟通协调,实现了问题线索快速转办、无缝衔接、精准处置的监督管理目标。四是加强内控管理。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经济行为负面清单》,明确56条禁止的负面清单,有效加强经济风险防范。直属单位已经全部建立内控制度。五是精准追责问责。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对直属乌兰牧骑、内蒙古文化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1.坚决防控廉洁风险。一是具体问题整改。组织对行业规划编制外包服务、2022年以来的重大项目外包服务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核实。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下转移支付评审操作规程、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财务报销暂行管理规定,完善了项目评审、资金分配、预算审核及政府采购等事项内部控制制度。三是举一反三整改。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全面排查,评估认定高风险廉政风险点114条、中风险廉政风险点217条、低风险廉政风险点391条。针对廉政风险点开展针对性监督提醒,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发生。

22.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及时调整机关纪委委员,明确机关纪委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直属单位每个党支部均配备了纪检委员。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了《机关纪委2024年度政治监督台账》,明确机关纪委开展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及“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及时处置。

23.充分发挥驻厅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一是细化完善驻厅纪检监察组2024年度政治监督台账,共计四个方面19项监督内容。二是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保密能力建设、党纪学习教育、数据分析培训班跟班学习。三是组织对2021年至2023年8月问题线索开展了通盘梳理,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精准确定了各类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四是设专人列席内蒙古艺术剧院“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会议。通过巡回办公、资料调阅、情况摸底等方式,对内蒙古艺术剧院相关业务开展日常监督了解。五是通过支部会学习、开展主题党日、组务会学习、组领导日常强调等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截至5月30日,共计开展理论学习21次。六是通过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在驻厅纪检监察组内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提高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七是依规依纪依法对文化和旅游厅系统内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有关案件进行了处置。

24.积极推动驻厅纪检监察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组织对2020年以来的问题线索案卷进行了全面排查,补充和完善了相关材料。驻厅纪检监察组全员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和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文字表述、工作流程。

25.圆满完成教育整顿目标任务。一是围绕教育整顿检视整治“六个方面”,对照“四个聚焦”,全组人员再次深入开展自我检视。二是安排人员对2018年以来问题线索开展复盘,结合文化遗产领域专项整治和群腐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多次开展线索梳理和“回头看”。三是向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发送《关于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教育整顿的建议函》,督促开展相关工作,提醒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四是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加强工作跟进、积极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增进与监督单位日常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6.持续加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有效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8个,涉及重大政策举措、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以及固定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三是各处室、各单位均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对年度工作要点、上级交办的重点任务、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等及时研究部署、定期调度建档。未发生因前期审核把关不严、预留审核时间不够的问题。

27.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厅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厅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厅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没有发生因质量不高而重新“回炉”“补课”的情况。

28.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一是印发《关于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安排厅领导、机关党委委员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敞开思想、直面问题、坦诚相见,收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本次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累计查摆问题645条,制定整改措施646条,达到了预期目标。

29.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厅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及若干措施,听取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文化和旅游厅年轻干部信息库。抓好年轻干部配备工作,2024年初以来厅机关晋升一级主任科员6人,直属事业单位提拔科级领导干部5人,其中35岁以下干部6人,占54.5%。二是抓好年轻干部源头培养,通过遴选比选、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补充新鲜血液。三是全面梳理处级岗位空缺情况,综合分析空缺岗位的配备要求,及时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达到年轻干部配备要求。

30.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一是厅党组专题学习干部选任相关政策规定,厅党组书记针对现存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坚决杜绝程序不规范问题发生。组织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专业素质能力。2024年以来开展的3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干部选任制度要求。二是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考察方式、考察程序、考察要求,明确考察材料要点内容,有力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开展档案梳理归档、专项审核认定、数字化更新维护工作。截至5月31日,完成1290卷干部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工作,重新认定565卷干部人事档案。对77名新进人员人事档案开展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补充完善入档材料460余份。四是及时纠正了直属单位在职称评审推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制定印发《关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流程和审批权限规定的补充规定》,明确直属事业单位在履行岗位聘用程序前,要与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充分沟通,防止引发矛盾,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31.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监督把关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从实开展考察干部选任工作,落实相关材料“三审”责任机制。对所属单位选人用人备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求在动议环节报送“双签字”材料、在任职备案环节报送全程纪实表。二是印发《关于干部人事相关工作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规范》,进一步细化征求意见的事项范围、权限和方式。三是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干部选任全程纪实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各环节材料内容和纪实方式方法。

32.全面落实党组成员党建指导责任。一是及时调整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每位党组成员重点联系党支部3个,党组成员累计下沉基层党支部20余次。二是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个别指导、查阅材料等方式,对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党日活动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组织开展堡垒支部创建评选工作,党组成员深入联系党支部,加强联系指导,成功创成首批堡垒支部27支。

33.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结合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党员岗位调整需要,对文物局党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调整和规范,选优配强党支部负责人,发挥党组成员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目前,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67个党支部组织健全。二是举办2024年区直文旅系统党务干部党建实务培训班,对拟任和新任党支部正副书记、各支部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有效提高党务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分两批举办区直文旅系统党员及党务干部党建教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34.持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为党支部统一配发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明确支部会议记录格式和标准,做到专人负责、专本专用、妥善保管。二是采取专家讲座、现场教学、示范观摩、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调整党务公开目录,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官网公开党务信息12项,微信公众号公开党务信息25项。

(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35.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一是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印发《关于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十届党委第八轮巡视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成果固化情况。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上一轮巡视整改“回头看”情况汇报。二是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37个文物保护项目,指导地方开展方案编制、方案评审工作并积极申请专项资金。37项工程方案已全部获得批复,其中完工项目33项。

36.举一反三深化整改。一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提升了人事干部管档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档案梳理归档、专项审核认定、数字化更新维护工作,所有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全部完成,所属单独管档单位档案管理整改工作全部完成。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对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在计划、预算、购置、使用、盘点、处置等管理过程中的管理行为作出规范。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文物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文物资产管理责任、程序和管理要求。三是及时清理往来账款。通过逐笔查询并建立电子档案、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分析、邀请专业人员和律师共同研判等工作,对所有应收款项均做了合法合规的清理整改工作。

三、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把巡视整改的成效体现到干事创业上,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进巡视整改见底到位。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加力加压,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实的作风强力推进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对照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制定的“1+2”整改方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倒排时间工期,加快整改进度,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抓好的整改项目,坚持常态化推进,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真整实改,确保条条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整改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部门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三)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好“两件大事”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中,做到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将巡视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全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961030;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文化大厦;电子信箱:1946295075@qq.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

2024年8月8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2日至11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2月2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对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承担起整改政治责任,坚定整改决心,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以巡视整改实效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全区接待国内游客12210.79万人次,同比增长32.94%;全区接待国内游客总花费1700.57亿元,同比增长43.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客源总体同比增长83.62%。(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工作部署。召开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学习自治区党委和孙绍骋同志对本轮巡视整改的工作部署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深化对巡视整改工作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定整改决心,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文化和旅游厅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1+2”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扎实推动问题整改。2024年初以来,文化和旅游厅党组相继召开10次党组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调度会,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集中调度,全面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三)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巡视整改责任。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党组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自治区文物局党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各党组织相继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巡视整改压力。集中整改期间,厅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通过召开视频调度会议“一对一”交办任务,深入一线现场办公“面对面”盯办整改,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通过压紧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或联系单位部门的整改,推动形成整改合力,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五)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重点问题整改到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盟市旗县和直属单位,逐条逐项检查责任认领情况、组织落实情况、整改成效情况,层层传导整改压力,逐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走深走实。厅党组成员分别签署政治承诺书,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逐项研提整改措施、逐项盯办整改进展、逐项研判整改成效,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补课”、“返工”,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整改一个巩固一片。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经自查自评,巡视反馈的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取得阶段性成效17个。推进整改中,健全完善制度37项,追责问责10人次,开展专项整治5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1.认真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第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工作。精心谋划2024年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工作任务,分别纳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北疆文化建设的落实举措》、《关于打造北疆文化品牌丰富文旅业态的若干举措》,打造北疆文化示范载体,拓展文旅消费新空间。二是加快品牌打造。把北疆文化融入旅游线路设计、景区提升,集中推出了“北疆天路”、“红色之旅”等20条北疆文化旅游线路,集中提升了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乌拉盖九曲湾等一批旅游景区的文化内涵。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空间,积极组织乌兰牧骑进景区。研究制定《“我和草原有个约定”区域公共品牌实施方案》,构建以“我和草原有个约定”为统领的“1+N”文旅特色品牌体系。策划推出“北方有佳人”、“北疆印迹”等一批精品文物展览,多角度展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动态历史图景。组织策划了“唱响北疆”群众歌咏展演、“舞动北疆”广场舞大赛、“阅读北疆”全民阅读等活动,以北疆文化赋能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发展。三是狠抓精品创作。重点扶持话剧《蒙藏学校》、音乐剧《人民楷模都贵玛》、交响组曲《草原英雄小姐妹》等新创剧目,同时对杂技剧《我们的美好生活》、歌剧《江格尔》、歌舞剧《昭君出塞》等进行打磨提升,积极备战国家级奖项。多批次组织编创人员深入基层实地采风,有效提升编创人员创作能力。2.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一是加强系统谋划。将“打造一批高品质生态旅游产品”等7项重点任务纳入自治区落实“五大任务”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研究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落实“五大任务”具体举措》,提出23项具体落实举措,逐项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二是抓好重点项目。呼和浩特市清水河明长城小元峁段保护利用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5%、土方工程量的95%。包头市固阳秦长城国家文化公园5月1日正式开园。呼和浩特市长城文化博物馆项目,主体建设和展厅装修已完成。三是做好项目储备。推动印发了《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亮丽内蒙古的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建设总体方向和目标任务。推荐11个项目纳入国家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库。组织开展文旅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征集储备项目55个。四是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调度机制,通过厅党组按月调度、分管厅领导每周调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依托OA办公系统,对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自治区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文化和旅游厅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台账化管理。将“部分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等47项重点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实现了与自治区党委、相关部门、有关盟市等各类监督资源的信息共享、同频共振、协同发力。3.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lt;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gt;的通知》,将《意见》细化为82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处室、责任单位、责任地区。二是精心谋划项目。呼伦贝尔大草原•莫尔格勒河景区成功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阿尔山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滑雪旅游度假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一批国家级旅游品牌项目。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建立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厅主要领导、分管厅领导通过召开专题调度会、实地调研督查等方式,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及时盯办、推动落实。对国家和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每季度形成专项报告。建立《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工作要点》台账,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切实提高政治意识。一是具体问题整改。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对“五一会址”、大青山抗日游击根据地以及中共内蒙古工委办公旧址等一批重点革命旧址进行保护修缮。全面落实《赤峰市红山文化遗址群保护条例》,编制实施《红山遗址群文物保护规划》《魏家窝铺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申遗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持续推进“红山社会文明化进程研究”考古中国项目,2024年喀喇沁旗刘家梁遗址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获国家文物局批准。选取部分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列入自治区国家级重点旅游品牌创建预备库,定期进行指导、给予相应支持。目前在库重点旅游企业8家。借助“十四冬”有利契机,举办了内蒙古自治区第20届冰雪那达慕、第21届中国•满洲里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一批冬季冰雪旅游活动,推出6条冬季旅游精品线路,其中“长城内外•银装素裹”、“大兴安岭•雪泉之约”两条线路入选2023-2024全国十大冰雪旅游精品线路。二是坚持以案促改。开展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即时交办、定期调度、跟踪督办。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内部办理程序规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召开专家论证会暂行规定》,明确分管厅领导为驻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首席代表,从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规范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程序。四是举一反三整改。研究制定《关于高效办理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若干措施》,规范收件环节、办理环节、报告环节运转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相关情况纳入机关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确保自治区领导批示件及时准确高效办理落实。5.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大局凝心聚力。一是切实加强改进党组工作。研究制定了2024年党组工作要点,聚焦两件大事、五大任务、六项工程等中心工作,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聚焦“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的具体措施》。2024年以来,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抓好自治区党委政府、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各类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落实“五大任务”2024年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工作举措,让各项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转化为可执行可落地的具体项目。二是健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与业务工作联系不紧密、对推动工作意义不大的活动一律不得参加。参加有关会议活动后,要第一时间向厅党组或党组书记进行汇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或建议。三是落实学习巡听旁听制度。修订2024年度巡听旁听工作制度,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度巡听旁听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的实施方案》,对党组成员深入被巡听旁听党组织了解日常学习、学用转化等情况作出了全面安排。四是完善机关工作例会制度。文化和旅游厅每周召开厅长专题会议,文物局定期召开文物局局务会议,研究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调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各处室、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召开例会、处务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调度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规范化程度、决策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6.扎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一是具体问题整改。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班,由分管厅领导牵头,主管处室具体负责,财务、纪检、法规等部门全程参与,全力推进5项遗留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可研审核、初步设计、项目开工、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指导所属涉文物资产管理单位建立健全文物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了文化和旅游厅巡视整改专题警示教育会议,对历史遗留问题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对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提醒警醒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汲取教训、反躬自省、担当负责。7.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一是优化领导班子分工。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对厅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优化,做到既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既分管具体业务、又注重牵头抓总,领导班子分工更为科学。二是细化处室职能职责。结合机关运转实际,对内设处室职能职责进行了再次梳理,明确所有处室在工作中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要求,赋予所有处室在工作中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对职责界限不明晰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工作分配的基本原则。三是建立记录报告制度。制定印发《机关公文运转异常情形记录报告制度》,对公文运转异常情况,办公室及时记录,定期不定期向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同时抄送机关党委、人事处。四是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研究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从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提升业务能力、健全奖惩机制等四个方面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提升公文处理工作质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组织举办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办公室主任暨政务人员培训班。五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完成厅机关和文物局15名处级干部、艺术剧院9名处级干部、博物院等事业单位33名处级干部和56名科级干部的交流轮岗工作,有效改变干部思维惰性,推动提标提速提效。六是强化督查检查考核。对机关人员考勤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每周进行汇总并及时进行公示。修订完善厅机关、文物局及处级直属单位考核办法,将考核情况与干部选任、评先评优结合起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8.切实提高法治意识。一是组织法治培训。印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组织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举办了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法治培训班。二是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方案》,明确了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参加案件审理线上旁听活动,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开设法治宣传栏,定期不定期发布涉文化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案例。三是严格法律审查。制定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布、备案、监督及清理等工作作出了规定。印发实施《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和内容进行规范。四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以案说法”活动,对2018年以来涉法诉讼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整体复盘、剖析原因,有重点地讲授了合同拟定和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9.扎实改进文旅规划工作。一是具体问题整改。成立遗留规划整改小组,组织对《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风情带旅游发展规划》、《自治区红色旅游发展规划》、《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和优化,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的规划编制问题。二是改进规划工作。对2019年以来文化和旅游厅编制且在规划有效期内的专项规划进行全面梳理,对各项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进行集中调度,全力推动各项规划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落地见效。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对照自治区“十四五”规划、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坚持以规划为引领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组织《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及《自治区“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规划》、《自治区“十四五”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2024年工作要点》年度任务清单,通过按季调度、阶段监测、年度考核,提高规划实施效能。10.提升文旅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力。一是具体问题整改。召开旅行社负责人、星级饭店负责人、旅游领域专家座谈会,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2024年招徕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外游客奖励办法》,对奖励申报、审核与发放、管理与监督等作出详细规定,按月兑现奖励资金。二是举一反三整改。对2021年以来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召开6次企业座谈会,听取文旅企业、专家学者、行业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了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制定完善促进文旅消费、支持业态发展、品牌打造、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定、施行、宣推、评估制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客观实际、适应发展需求。聚焦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等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与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开展“政策落地进商会直达快享惠民企”文旅专场活动,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11.加强对文旅产业的指导管理服务。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化文旅深度融合力度,全面提升文旅产业发展能级。制定印发《落实&lt;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gt;行动方案》,进一步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召开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会议,部署2024年文化产业重点工作,推动年度重点任务落实。二是繁荣发展产业。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旅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用好文旅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助力文旅企业发展壮大。建立文旅项目建设库、储备库,实行定期调度、动态管理,提供业务培训、展示宣传、招商引资等跟踪服务和重点扶持,推动项目落地见效。三是实施智慧工程。制定印发《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文化和旅游领域数字化建设重点任务。与中国电信内蒙古分公司、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成立文旅融合创新实验室。2024年以来重点支持伊利健康谷建设国家5G+智慧旅游应用试点项目等智慧工程项目。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行为,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截至2024年5月底,全区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6763人次,检查旅游经营单位6290家次,立案调查23件、办结案件21件。五是及时受理投诉。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旅游投诉受理机构与属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各类投诉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及时反馈。截至2024年5月底,各盟市12345平台受理涉旅投诉353件,游客对解决涉旅投诉满意率99.71%,本级无旅游投诉。12.加快推动文化事业发展。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印发《区直文旅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若干举措》,明确人才工作目标方向、具体举措。组织开展公务员遴选、比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调动等工作。巡视以来,共计遴选选调公务员6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8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3人。印发《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和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业人才业务水平。截至6月20日,开展专业类培训48个班次,共计培训13766人次。二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通过视频调度、发函督办、实地督导等方式,落实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属地主体责任。采取“一馆一策”、逐个盯办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地尽快完成文化场馆建设达标任务。13.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完善行政审批改革配套制度。研究制定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内部办理、专家论证等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编制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审批业务手册》,汇总梳理行政审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程序规定、操作指南。二是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区11个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保留了盟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自治区所有旗县保留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本轮机构改革后,全区在编在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1462人。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有序推进综合执法队伍全员轮训。举办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综合业务培训班、执法业务骨干培训班,通过集中办案和以案施训,进一步培养锻炼了执法队伍。四是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制定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执法互认、信息通报、协作会议等机制,实现文化和旅游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全链条综合执法。五是重点区域联合执法。召开了呼包鄂乌地区执法协作推进会,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呼包鄂乌地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协作工作方案》,多形式开展协作办案、协同办案、联合办案、联合督导检查,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切实维护文化旅游市场秩序。14.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印发《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修改完善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新媒体工作制度,有效推动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加强诚信建设。制定印发《关于在文化和旅游领域开展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成立诚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从宣传教育、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失信整治等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将全区1204家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基础信用信息同步录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流程、全过程可查可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旅游经营场所4597家,立案调查26起、立行立改4家、责令整改9家、吊销许可证1家,重点查处了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15.不断提升保密意识。一是健全制度机制。责成内蒙古博物院制定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厅机关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动管理规定,对涉外文化交流活动管理进行了规范。二是举一反三整改。举办外事工作专题培训班,传达学习《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重要文件精神。召开保密委员会全体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新修订保密法的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抓实警示教育。举办国家安全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了保密警示教育片。16.坚决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具体问题整改。制定印发《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文化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问题和风险隐患整改方案》,先后5次召开专题视频调度会议,督促指导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整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点堵点问题。截至2024年7月15日,全区存在消防未验收问题的134家公共文化场馆中,已完成整改125家,其余9家正在按计划推进。二是举一反三整改。2024年以来,相继6次召开党组会议、4次召开视频会议,听取盟市、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和假日市场工作。制定印发《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多次印发通知,对文化场馆消防安全隐患、高风险旅游项目、新业态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截至5月底,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2397人次,检查电竞宾馆、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1042家次,发现问题隐患34个,目前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健全制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对由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的安全监管内容,逐项明确监管处室。按季度召开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会议,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前后,安排厅级领导带队组成督查检查组深入盟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直属单位与属地消防救援、应急管理、医疗机构等建立联系机制,确保各类紧急突发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17.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在党组落实《规定》方面。修订细化《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任务分工》,分别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党建领导小组协调指导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机关党委具体执行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召开2024年度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在党组书记落实《规定》方面。年初以来,秦艳书记相继主持召开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36次,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调度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三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制定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各党支部书记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赴呼和浩特第一监狱开展“学习党纪法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18.坚决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规定》方面。印发《关于厅党组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监督指导的通知》,对党组成员如何更好履行“一岗双责”作出具体规定。调整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分工,每位党组成员至少联系3个党支部,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党支部联系点督促指导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月中下旬,厅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在领导班子成员指导分管领域工作方面。厅党组成员经常性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谈心谈话活动。2024年第一季度,厅党组成员累计开展谈心谈话累计达近百人次,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职称评定、工作作风等问题。组织开展坚强堡垒支部创建工作,发挥模范带动作用。19.积极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分批次参加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2024年上半年,直属单位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8次,实现了直属单位警示教育全覆盖。二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编印《纪律警示: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典型违纪违规案例解读》,收录2020-2023年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内发生的5件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做到守底线、知敬畏。三是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军转干部座谈会,制定印发《关心关爱干部职工的若干措施》,明确通过对口联系、谈心谈话等多种途径,经常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激励干部职工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干事创业。20.切实加强对内设部门、下属单位的监管。一是具体问题整改。直属乌兰牧骑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对事情经过进行“复盘”、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反省,再次重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要求。内蒙古文化馆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终止协议,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重点工作调度机制,厅党组每周召开党组会议,厅长、副厅长不定期召开厅长办公会、厅长专题会,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党组织向党组、党员向所在党组织的请示报告事项以及请示报告的程序、方式。三是贯通监督体系。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与驻厅纪检监察组、人事处召开专题会议,协商制定关于直属单位法人违法、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情况沟通反馈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党委、人事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随时进行沟通协调,实现了问题线索快速转办、无缝衔接、精准处置的监督管理目标。四是加强内控管理。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经济行为负面清单》,明确56条禁止的负面清单,有效加强经济风险防范。直属单位已经全部建立内控制度。五是精准追责问责。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对直属乌兰牧骑、内蒙古文化馆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21.坚决防控廉洁风险。一是具体问题整改。组织对行业规划编制外包服务、2022年以来的重大项目外包服务进行全面梳理、逐项核实。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修订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下转移支付评审操作规程、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财务报销暂行管理规定,完善了项目评审、资金分配、预算审核及政府采购等事项内部控制制度。三是举一反三整改。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廉政风险全面排查,评估认定高风险廉政风险点114条、中风险廉政风险点217条、低风险廉政风险点391条。针对廉政风险点开展针对性监督提醒,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发生。22.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配齐配强专职干部。及时调整机关纪委委员,明确机关纪委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直属单位每个党支部均配备了纪检委员。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了《机关纪委2024年度政治监督台账》,明确机关纪委开展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组织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提醒及“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及时处置。23.充分发挥驻厅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一是细化完善驻厅纪检监察组2024年度政治监督台账,共计四个方面19项监督内容。二是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保密能力建设、党纪学习教育、数据分析培训班跟班学习。三是组织对2021年至2023年8月问题线索开展了通盘梳理,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精准确定了各类问题线索的处置方式。四是设专人列席内蒙古艺术剧院“三重一大”事项有关会议。通过巡回办公、资料调阅、情况摸底等方式,对内蒙古艺术剧院相关业务开展日常监督了解。五是通过支部会学习、开展主题党日、组务会学习、组领导日常强调等方式,加强理论学习。截至5月30日,共计开展理论学习21次。六是通过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在驻厅纪检监察组内开展谈心谈话13人次,提高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七是依规依纪依法对文化和旅游厅系统内饮酒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有关案件进行了处置。24.积极推动驻厅纪检监察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组织对2020年以来的问题线索案卷进行了全面排查,补充和完善了相关材料。驻厅纪检监察组全员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和程序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文字表述、工作流程。25.圆满完成教育整顿目标任务。一是围绕教育整顿检视整治“六个方面”,对照“四个聚焦”,全组人员再次深入开展自我检视。二是安排人员对2018年以来问题线索开展复盘,结合文化遗产领域专项整治和群腐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多次开展线索梳理和“回头看”。三是向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发送《关于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教育整顿的建议函》,督促开展相关工作,提醒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四是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加强工作跟进、积极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增进与监督单位日常沟通交流,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26.持续加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有效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98个,涉及重大政策举措、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支出以及固定资产处置、政府采购等。三是各处室、各单位均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对年度工作要点、上级交办的重点任务、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等及时研究部署、定期调度建档。未发生因前期审核把关不严、预留审核时间不够的问题。27.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二是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厅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厅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厅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没有发生因质量不高而重新“回炉”“补课”的情况。28.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一是印发《关于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督查检查。安排厅领导、机关党委委员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现场指导。二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敞开思想、直面问题、坦诚相见,收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本次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累计查摆问题645条,制定整改措施646条,达到了预期目标。29.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厅党组专题学习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及若干措施,听取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文化和旅游厅年轻干部信息库。抓好年轻干部配备工作,2024年初以来厅机关晋升一级主任科员6人,直属事业单位提拔科级领导干部5人,其中35岁以下干部6人,占54.5%。二是抓好年轻干部源头培养,通过遴选比选、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补充新鲜血液。三是全面梳理处级岗位空缺情况,综合分析空缺岗位的配备要求,及时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本达到年轻干部配备要求。30.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一是厅党组专题学习干部选任相关政策规定,厅党组书记针对现存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坚决杜绝程序不规范问题发生。组织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专业素质能力。2024年以来开展的3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干部选任制度要求。二是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考察方式、考察程序、考察要求,明确考察材料要点内容,有力提升干部考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开展档案梳理归档、专项审核认定、数字化更新维护工作。截至5月31日,完成1290卷干部人事档案的专项审核工作,重新认定565卷干部人事档案。对77名新进人员人事档案开展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补充完善入档材料460余份。四是及时纠正了直属单位在职称评审推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五是制定印发《关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流程和审批权限规定的补充规定》,明确直属事业单位在履行岗位聘用程序前,要与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充分沟通,防止引发矛盾,确保工作有序开展。31.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监督把关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从实开展考察干部选任工作,落实相关材料“三审”责任机制。对所属单位选人用人备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求在动议环节报送“双签字”材料、在任职备案环节报送全程纪实表。二是印发《关于干部人事相关工作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规范》,进一步细化征求意见的事项范围、权限和方式。三是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干部选任全程纪实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各环节材料内容和纪实方式方法。32.全面落实党组成员党建指导责任。一是及时调整党组成员党建联系点,每位党组成员重点联系党支部3个,党组成员累计下沉基层党支部20余次。二是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督查检查,通过听取汇报、个别指导、查阅材料等方式,对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党日活动等提出具体要求。三是组织开展堡垒支部创建评选工作,党组成员深入联系党支部,加强联系指导,成功创成首批堡垒支部27支。33.积极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结合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党员岗位调整需要,对文物局党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综合保障中心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进行调整和规范,选优配强党支部负责人,发挥党组成员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支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目前,区直文化和旅游系统67个党支部组织健全。二是举办2024年区直文旅系统党务干部党建实务培训班,对拟任和新任党支部正副书记、各支部党务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有效提高党务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分两批举办区直文旅系统党员及党务干部党建教育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纪检干部业务能力。34.持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为党支部统一配发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明确支部会议记录格式和标准,做到专人负责、专本专用、妥善保管。二是采取专家讲座、现场教学、示范观摩、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调整党务公开目录,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官网公开党务信息12项,微信公众号公开党务信息25项。(四)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35.扎实推进巡视整改。一是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印发《关于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对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内蒙古自治区反馈意见、十届党委第八轮巡视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成果固化情况。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上一轮巡视整改“回头看”情况汇报。二是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37个文物保护项目,指导地方开展方案编制、方案评审工作并积极申请专项资金。37项工程方案已全部获得批复,其中完工项目33项。36.举一反三深化整改。一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提升了人事干部管档业务水平。组织开展档案梳理归档、专项审核认定、数字化更新维护工作,所有新进人员的人事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全部完成,所属单独管档单位档案管理整改工作全部完成。二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对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国有资产在计划、预算、购置、使用、盘点、处置等管理过程中的管理行为作出规范。印发《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文物资产管理制度,明确文物资产管理责任、程序和管理要求。三是及时清理往来账款。通过逐笔查询并建立电子档案、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分析、邀请专业人员和律师共同研判等工作,对所有应收款项均做了合法合规的清理整改工作。三、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发展,把巡视整改的成效体现到干事创业上,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内蒙古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一)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推进巡视整改见底到位。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效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对标对表、行动上加力加压,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实的作风强力推进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进一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对照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制定的“1+2”整改方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倒排时间工期,加快整改进度,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抓好的整改项目,坚持常态化推进,紧盯不放、持续用力、真整实改,确保条条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整改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部门落实整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三)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契机,用好巡视反馈成果,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好“两件大事”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中,做到学方略、谋创新、抓落实,将巡视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实现全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961030;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文化大厦;电子信箱:1946295075@qq.com。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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